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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博物馆志愿者章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博物馆志愿者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志愿者”(volunteers)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贡献个人时间及精神的人。晋中市博物馆吸收热爱博物馆事业、愿意在博物馆为公众服务的人士为“晋中市博物馆志愿者”,简称“晋博志愿者”。

第二条  性质

   晋博志愿者义务在晋中博物馆工作,为晋中博物馆的观众服务,晋博志愿者的身份由晋中博物馆认定。

   晋博志愿者在晋中市博物馆的服务时间内,遵循晋博志愿者章程以及晋中市博物馆的一切规章制度,以晋中市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面对观众。

第三条  宗旨

   晋博志愿者以无私奉献为原则,以“服务社会,提升自我” 为宗旨,通过自身对观众、对社会的服务,传播艺术与历史知识,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四条  指导与管理

   晋博志愿者组织及个人均接受本馆社教部的指导和管理,并由该部门的专职人员负责与志愿者进行联系、沟通,以求达到协调一致。

第二章   志愿者的条件、申请与退出

第五条  志愿者基本条件

1.热爱博物馆事业,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愿意利用自己的个人时间,无偿为博物馆服务;

2.能够流畅使用普通话,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8至60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中国公民以及在中国常住的外国公民,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向晋中市博物馆申请成为志愿者成员;

4.能够坚持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每月至少提供一次志愿服务,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第六条  

(一)  志愿者申请

1.填写报名表,经审核合格者,到晋中市博物馆参加面试;

2.面试时需带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1寸照;

3.面试合格者参加晋中市博物馆“志愿者岗前培训”;

4.培训结束通过考核者正式成为晋中市博物馆志愿者。

(二)  志愿者退出

1.志愿者依据本人的意愿,亦可随时申请中断志愿工作;

2.志愿者必须填写《晋中市博物馆志愿者退出申请表》。

第三章   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志愿者的权利

1.免费使用晋中市博物馆提供的学习资料;

2.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3.对改进博物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免费参观博物馆的各种展览。

第八条  志愿者义务

1.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能够坚持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每次不少于三个小时;

2.遵守志愿者及博物馆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服务中注意礼仪礼节,维护博物馆和志愿者的形象;

3.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有完全负责自身身心健康的义务。

第四章   志愿者星级评定

第九章   一星志愿者

1.遵守本馆的规章制度;

2.参与志愿者各项培训;

3.工作无差错,每年服务累计时间一般不少于48小时,可成为晋中市博物馆一星志愿者;

第十条   二星志愿者

1.拥有一星志愿者资格;

2.在获得一星志愿者资格后,每年累计服务时间达到60小时;受到观众五次以上好评,并经确认后,可授予二星级志愿者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   三星志愿者

1.拥有二星志愿者资格;

2.在获得二星志愿者资格后,每年累计服务时间达到100小时;在服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博物馆三次以上表彰者,授予三星级志愿者荣誉称号,同时获得“晋中市博物馆荣誉馆员”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晋中市博物馆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