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博物馆2023年第四季度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活动报名开始啦
文物寄托着文化血脉的传承,是激发民族自豪感、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为满足民间收藏文物的鉴定需求,助力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发挥博物馆社教、公共服务职能。我馆特别组织邀请省内知名文物鉴定专家为广大收藏爱好者免费鉴宝,揭开藏品神秘面纱,在博物馆与大家分享文物收藏、鉴定的小窍门。
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活动地点:
晋中市博物馆一层大厅
活动名额:
不限
报名时间、方式:
常年接受报名(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工作日电话报名)
工作日报名时间9:00-12:00,14:30-18:00
活动流程:
1、电话通知参与活动时间。
2、到达鉴定地点,出示本人身份证、签到。
3、经工作人员核验待鉴定物品信息后,现场签署《晋中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
4、根据报名顺序逐一进行文物鉴定咨询。
5、专家现场鉴定。
6、工作人员口头告知鉴定意见。
鉴定范围与类别:
书画、玉器、瓷器、杂项(不含钱币、银元、碑帖、邮票、古生物化石以及外国文物)。
1、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
2、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
3、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文物艺术品。
注: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藏品有下列情况的不予鉴定,若属涉案文物的,则上报相关部门:
(1)盗窃、盗掘、走私或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2)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属于保护范围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3)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4)只提供器物照片或器物类别超出本次鉴定咨询范围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活动须知:
1、开展本次活动将在晋中市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公众号、官网信息,保持电话畅通。
2、鉴定咨询申请人使用本人身份证,通过晋中市博物馆网站、微信预约系统进行预约登记。
3、预约登记前需阅知《晋中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和《晋中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须知》。
4、预约登记请填写本人的真实信息,所填身份证号将会在活动当日入场时与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信息核验不符不得入场。
5、预约登记时需上传待鉴定物品的清晰照片(每件物品附三张不同角度的照片,如正视、侧视、底部等),每人每次预约鉴定物品不超过两件,照片请发送至邮箱:jzsbwgcpb@163.com。
6、预约咨询电话:0354—3605037;崔老师:185******1999,郭老师:186******9681。
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服务要求与承诺:
1、鉴定人员及管理人员在无偿提供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时不对藏品进行估价,亦不进行其他无关活动。承诺不从鉴定咨询服务中牟取利益,亦不得泄露鉴定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2、受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申请时,应向鉴定咨询申请人出示《晋中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知晓承诺书全部内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正式受理。
注意事项:
1、鉴定咨询服务只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包括物品名称、时代等信息,但不评估价格)。
2、鉴定意见仅供鉴定申请人参考,不出具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作为证据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与、继承等任何其它用途。
3、未经许可,鉴定过程中禁止拍照、录音、录像。如有发现,立即删除,若不配合,则不予继续鉴定。
4、每人预约鉴定物品不超过2件。
附件1:
晋中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须知
1、鉴定咨询申请人在约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晋中市博物馆办理鉴定咨询事宜。无预约者不予参加活动。
2、鉴定咨询申请人须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入场。鉴定咨询申请人可由一人陪同。
3、现场签署《晋中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领取号牌并依号牌顺序进行藏品鉴定咨询。
4、请保管好个人的收藏品及随身物品,保持活动现场安静、有序。
5、鉴定咨询申请人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代办。
6、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仅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活动详情请关注“晋中市博物馆”微信公众号,鉴定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作为证据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赠与、继承等任何其它用途。)
7、未经许可,鉴定过程中禁止拍照、录音、录像。如有发现,应立即删除,若警告后不予配合,则停止其继续鉴定咨询。
8、来源不明的藏品不予鉴定咨询,若属涉案文物,则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9、本活动我单位未与任何企业、中介或个人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不要相信任何陌生人的代理、代办、托管或承诺。
10、预约咨询电话:0354--3605037 崔老师:1853427199郭老师:186******9681。
附件2:
晋中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携带 件物品,委托进行文物鉴定咨询,并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保证不涉及以下内容:
(1)委托鉴定文物涉嫌非法盗掘或打捞、盗窃、抢劫、走私、
涉案等不合法来源的;
(2)委托鉴定文物属于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保护动
植物及其制品的;
(3)委托事项超出本单位业务经营范围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2.该倾向性意见不能作为法律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愿意无
条件接受鉴定咨询单位的口头意见。不要求委托人出具文物鉴定咨询文书。
承诺人:
身份证号: